一、來稿要求
(一)來稿要求論點明確、數據可靠、邏輯嚴密、文字精煉,每篇論文必須包括題目、作者姓名、作者單位、單位所在地及郵政編碼、電話、摘要和關鍵詞、正文、參考文獻和第一作者及通訊作者(一般為導師)簡介(包括姓名、出生年、性別、民族、籍貫、職稱、所獲學位、目前主要的研究方向),如系基金項目資助課題,請在文稿的首頁頁腳處注明項目名稱、編號
(二)論文摘要盡量寫成報道性摘要,包括目的、方法、結果、結論4方面內容(200字左右),應具有獨立性與自明性,關鍵詞選擇貼近文義的規范性單詞或主題詞(3~5個)。
(三)文稿篇幅(含摘要、關鍵詞、圖表、參考文獻)一般不超過10000字符(一個版面2200字符左右)。文中量和單位的使用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最新標準。醫學名詞術語嚴格以全國自然科學名詞守定委員會公布的《醫學名詞》為準,外文字符必須分清大、小寫,正、斜體,黑、白體,上下角標應區別明顯。
(四)凡是以人為研究對象的論文,必須附有倫理審查合格證明或患者知情同意書。
(五)稿件錄用后,本刊將收取部分編審出版費,一經排版,不得擅自修改或變更作者署名,以及對文稿進行增加或刪減。
(六)編輯部對稿件有修改權,不愿改動者,請來稿時說明。文稿自收到之日起,本刊將在1-3個工作日內返回稿件審查意見或錄用通知,逾期望作者能及時向編輯部查詢。稿件需要作者修改時,請按約定期限返回,逾期未返回而又未說明者視為自動撤稿。欲另投他刊請先與本刊聯系,切忌一稿兩投。稿件一經刊用,版權歸本刊社所有,出版后贈送當期刊物一本。